各办(中心、站、所、执法大队)、各村(社区)、机关工作人员:
按照河包镇水环境整治大会工作要求,经党政会议研究,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有效改变我镇水环境状况,为此做如下要求:
一、进一步明确职责。全镇15条河流实行镇级河长负总责,村级河长为该河段具体责任人,驻社干部、社长为成员,对该河段实行责任包干。制定该河段的一河一策,摸清该河段的污染源状况,建立污染源台账,细化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时限,确保每个污染源全部销号。
二、限期实现水质检测达标。通过整治,从8月开始,全镇所有河流(珠溪河除外)两个月水质检测达Ⅳ类水质,珠溪河达Ⅲ类水质,两个月内所有问题全部销号,逐步减少Ⅳ类水质,杜绝Ⅴ类和劣Ⅴ类水质。
三、加大巡河频次。镇级河长每月巡河达2次以上,村级河长每月巡河达4次以上,巡河时及时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,形成长效机制。
四、强化追责,问责。明确职责,用铁的纪律、铁的手腕治污,坚决处理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不敢为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人员。对连续2个月水质检测出现Ⅴ类和劣Ⅴ类的河段,镇级河长年终考核不评优,村级河长免职,对相关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不评优,并限期整改,对整改还达不到要求的由纪委启动追责。
五、做好水环境治理经费保障。各条河流河长认真组织排查污染源,制定解决问题方案,所需经费拿出预算,镇财政全力做好保障,确保水环境整治顺利完成。
附件:河包镇水环境整治人员安排表